工信部征求2.4GHz、5.1GHz和5.8GHz频段无线电管理有关意见
发布时间:2021-02-24 00:33:37 所属栏目:评论 来源:未知
导读:为加强相关频段无线电管理,维护空中电波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》,参考国际电信联盟《无线电规则》,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起草了《关于2400MHz、5100MHz和5800MHz频段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
《关于5.8GHz频段智能交通管理专用无线短距离通信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信部无函〔2003〕225号),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发布5150-5350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相关事宜的通知》(工信部无函〔2012〕620号)于2022年1月1日废止,其他以往文件与本文不符的,以本文为准。 (编辑:ASP站长) 【免责声明】本站内容转载自互联网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绝非权威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如您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,请提交相关链接至邮箱:bqsm@foxmail.com,我们将及时予以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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